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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刑名之学:流毒两千年,成为了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理论来源

网络整理 2019-05-24 最新信息

商鞅,原名为公孙鞅,因为是卫国人,因此又名卫鞅。曾经是魏国丞相公叔痤的中庶子。公孙痤晚年时期曾向魏惠王举荐卫鞅,但是没有得到魏惠王的重用。之后卫鞅听说秦孝公招贤纳士,于是到达了秦国,分别以“帝道”、“王道”和“霸道”游说秦孝公,最终“霸道之术”获得了秦孝公的欣赏。这里的的“霸道”就是法家的权术,又称为刑名之学。此后卫鞅在秦国变法,使得秦国强大起来。因为卫鞅在秦国的封地在商,因此人们常称为“商鞅”。商鞅的思想基本体现在《商君书》中,小编试着以《商君书》和商鞅变法的内容来梳理下商鞅的主要思想。

一,以法治取代礼制

夏商周时期,是贵族政治阶段。以天子为中心的贵族集团控制着最高权力机构。他们垄断着国家各部门的重要职位,并且世代相传,史称“世卿世禄制”;在贵族之间,以宗法制度来区别高低贵贱;在地方,以封建制度来进行了管辖。为了在外在的宗教仪式上区分他们的身份地位,产生了礼制。礼就是在宗教祭祀活动产生的礼仪规范,等级不同的人使用的仪式、规模和礼器都有所不同。如在青铜器的使用上,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大夫用五鼎四簋,士用三鼎一簋。周代建立后,中国的礼仪制度走向了完善。周公制定了一些列的典章制度,将婚姻、丧葬、饮食、起居都纳入了礼制的范围,这便是“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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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像

可在春秋以来,周王室衰微,周天子权威一落千丈,各诸侯国不再听从天子号令,竟然“挟天子以令诸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原本的社会等级制度不断遭到破坏,史称“礼崩乐坏”。在诸侯互相争霸的过程中,各国开始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不断削弱地方公族势力。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废除周礼,实行法治。实行法治就否定了过去“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否定了旧贵族的世袭特权,将他们和庶民同等对待。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明确的指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实行法治的目的在于加强君主的权威,抑制贵族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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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法治实行后,君主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而贵族的地位这不断下降。因此,实行法治必然会遭到旧贵族的反对。在商鞅到秦国不久,就有甘龙、杜挚两位士大夫以“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的观点来反驳商鞅,而商鞅坚持认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主张制度要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反对是古非今。商鞅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于是在秦国颁布了法典。变法不久,太子在旧贵族的支持下犯法。于是商鞅“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使得秦国百姓“皆趋令”,法律的权威得到了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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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法治的同时,那么过去和礼制配套的一系列政治制度也随之废除。如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了军功授爵制;废除了分封制,实行了郡县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为了彻底在秦国根除传统的礼制思想,商鞅禁止儒家思想的传播,“燔诗书而明法令”。商鞅对儒家思想带有敌视的偏见,他认为“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从商鞅开始到韩非子,法家思想就和儒家水火不相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儒家主张恢复周礼,而法家则反对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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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赏罚:君主“一民”的权术之柄

“一民”是商鞅的核心思想之一,这里的“一”也就是统一的意思。“一民”就是统一庶民的行为、思想、行业等,以便为君主服务。“一民”的方法在于操纵赏罚的杠杆,“开必得之门,明必死之路”,通过一些非常手段来引导百姓顺从。“赏”是利用民众的功利心理来进行诱导,“罚”就是使用强制措施进行禁止。《商君书·赏刑》中说:“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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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赏”的方面,有常规化的爵位制度和临时的奖励措施。秦国实行农战政策,一方面将百姓束缚于土地之上,另一方面又将百姓导向战场。商鞅实行了军功授爵制,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分别是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商鞅规定士兵在战场上斩杀的敌人越多,得到的爵位也就越高。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秦国人的战争热情,“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虎狼之师”。除了军功授爵制以外,商鞅还奖励耕织,鼓励吿奸,这些也可以获得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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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等爵位

另一方就是刑。商鞅推行轻罪重刑的政策,称为“以刑去刑”。在《商君书》有多处关于轻罪重刑的论述,他认为害怕死亡是人的本性,一旦刑法加重,人们便不敢违背。“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重刑使得法律更具有威严,使人们不敢挑战,“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通过严酷的刑法,将人们的行为限制住,以便将君主的意志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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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献记载,秦国的刑法是空前绝后的严酷。秦国的罪名有二百多种,刑法方式多种多样,十分残酷的就有族刑、坑杀、车裂、腰斩、弃市、剖腹、抽肋、镬烹等。《汉书•刑法志》记载秦法严酷的结果是“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公元前206年,刘邦进入咸阳,宣布废除秦法,结果“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可见秦法的严酷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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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本抑末:弱民政策的核心

商鞅认为,要突出君主的权威,必须要弱化百姓的力量,为此商鞅制定一些列的弱民政策。其中最核心的是“重本抑末”。所谓的本就是农业,和农业无关其他行业(除了官员、军队)都是末。商鞅认为,农业是一个国家能否强盛的根本。他在秦国颁布的第一个法令就是有关于农业的《垦草令》。商鞅认为“夫农,民之所苦”,人们总是好逸恶劳,想从事一些轻松的行业。因此,必须对其他行列进行打击甚至禁止,以断绝百姓的其他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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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课农桑

商鞅充分认识到了农业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农业不仅可以提供稳定的赋税、兵役和粮食,还能够将百姓束缚在土地上,便于国家的控制。因此他鼓励耕织,招来移民。为了使得土地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他废除了夏商周以来的井田制,推行了土地私有制;强制推行小家庭,以迫使人们去开垦新的土地,提高单产量。同时,他严厉打击其他行业的发展,如“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也就是提高生活物资的价格,对商人征收重税;除了商业以外,其他的民间手工业、服务业和娱乐业一律取消,使得人们只能归心于农。连学术活动也取消,实行愚民政策。他将农业以外的行业称为“螟、螣、蚼蠋”,认为是社会的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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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就能够过上太平的日子吗?并非如此,商鞅之所以将百姓束缚在土地上,除了给国家创造财富和兵力以外,还在于可以使用权术来“牧民”。首先,商鞅要耗尽民力,也就是让百姓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始终高速运转,因而他禁止私斗,禁止娱乐甚至喝酒,以便让人民随时可以耕地、打仗;其次,有以暴政治民,使得百姓永远挣扎于社会最底层。他在《弱民》一篇中写道“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国强”。用什么方法来弱民呢?除了实行残酷的暴政以外,就是不断进行战争,将强民战死。第三,实行愚民政策,让百姓成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动物,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商君书·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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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弱民的目的除了便于控制百姓以外,还在于凸显官僚的地位。“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让这些获得爵位的人作威作福,十分显贵,就让人们心有所向。而获得这些爵位一般就是通过战争,因此,通过这个政策,使得强民上战场。“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军功授爵制和重农抑商政策相互配合,形成了农战政策。这个政策也是推动秦国统一六国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秦朝灭亡后,汉承秦制,只是将军功制改为了“独尊儒术”,从本质上来说:军功授爵制和“学而优则仕”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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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变法中得以淋漓尽致的体现,使得秦国迅速走向了强大,为秦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但是商鞅的思想“严而少恩”,对于百姓来说十分残酷,最终也让秦朝迅速崩溃。汉朝建立后,用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来调和法家的治国思想,形成了“外儒内法 剂之以道”的治国理念。不过商鞅的思想依然影响了两年多年,给中国的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古代《商君书》作为禁书,是允许民间阅读的,只能作为皇帝学习权术和治民的教材。如今,我们想要了解中国古代的种种现象,均可以通过该书来了解,许多疑问便会豁然开朗。

本文作者:北斗维斟(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9420059662011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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