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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报道追踪:经费投入不足提里奥的尝试 官员称珲春东北虎保护区存“四道坎”|珲春|保护区|东北虎

网络整理 2018-09-10 最新信息

9日晚,第一财经披露了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珲春东北虎保护区”)内的矿山开采、养殖、人参基地等人为干扰突出,保护区整体保护效果差的问题,引发业界关注。

当晚,珲春东北虎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珲春东北虎保护区政企不分、投入不足,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珲春东北虎保护区2001年10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是我国第一个以东北虎、豹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

李志刚介绍,由于森林被过度采伐,食物缺乏,加上人类活动的侵扰,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东北虎豹出现了濒危情况,在我国境内杳无踪迹。依据虎豹的活动规律和范围,出于抢救性保护的紧迫性,国家规划建设了东北虎豹保护区,但保护区界线区划不够科学合理,将原有的自然村屯、居民生产生活设施、厂矿企业等一并划入了保护区。

李志刚说,珲春东北虎保护区设立后,一直存在难以逾越的“四道坎”:

第一道“坎”是人员机构编制。2001年10月22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保护区后,2002年3月1日,设立了珲春东北虎保护区管理局,人员定编120人。200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保护区管理局人员定编调整为156人。

李志刚介绍,珲春东北虎保护区管理局隶属延边州林管局管理(长白山森工集团),正处级建制,局长由珲春林业局局长兼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省林业厅保护处,实行局、站二级管理,下设6个基层保护站。与珲春林业局(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珲春林业局在册职工调剂使用。保护区管理局为企业性质,工作人员为森工企业职工,未落实行政事业编制。

第二道“坎”是经费来源。李志刚介绍,珲春东北虎保护区管理局按照企业化运行,没有事业编制,地方财政不能落实保护局经费预算。为确保虎豹保护事业正常开展,一直由珲春林业局投入企业自有资金保证保护区的各项工作运转,实际上是森工企业承担着虎豹保护和管理等行政职能。珲春林业局已支付保护局人员工资、福利、奖金、养老保险及各项管理费用共4900多万元。

第三道“坎”是执法资格。李志刚介绍,珲春林业局作为国有森工企业,只有经营权,没有管理权,因隶属于延边州林管局(延边州政府组成部门),在其授权下履行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和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管,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强制权。保护区管理局依托林业局的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一直以珲春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的角色,开展保护区内国有林地的监管。在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中,由于企业性质的林业局和保护局,不具备行政强制权,对国有林区内和保护区内的各类涉及证照、手续、批文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经营行为,很难有效履职监管到位。

第四道“坎”是管理体制。保护区内国有和集体林地交错。目前,保护区内存在6各乡镇19个自然村屯,原住居民2200多户6600余人,采石场、煤矿、砖厂等厂矿企业25个。由于保护区成立时间晚,区划时原有的厂矿、企业、居民点没有搬出,也没有迁出规划和资金支撑,历史遗留问题和厂矿企业、原住居民生产生活导致的各类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现象一直存在,又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落实保护区管理条例存在极大的困难。

“我们有责任、有信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坚决打赢蓝天、绿水、青山、黑土保卫战。”李志刚说。

他同时对记者表示,“诚恳地期望借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绿盾2018’专项行动,理顺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更好地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珲春园区打造成虎豹保护的先导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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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珲春   保护区   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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