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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限制买房?古代也有限购!涨知识了。

网络整理 2019-05-09 最新信息

房价高昂,让人不得不羡慕古代依山傍水的悠闲田园生活。

古人寄情山水,诗文里透出的洒脱,给我们一种印象:活在过去,不用担心买不起房子,环境又好,简直甩现代房奴十条街!

事实上,在中国漫长历史中,房子问题从来都不是个简单的问题……

限制官员买房、禁购二套房、区域限售……各种限购政策也是一朝有一朝的特色。很多历史知名人物,比如苏轼等,怕是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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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兼并 方便检举

西汉:只能购买邻居的房子

西汉初年,政府颁定了如下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

意思是说,买房只能买和自己原来房子相邻的,通俗点说,你只能买自己邻居的房子……

那为什么有这奇葩的规定呢?其实是为了限制兼并和方便检举。

西汉初年土地私有化还不明显,居民的宅基由政府统一划分、统一分配,一户家庭只给一块宅基,集体主义和理想化的色彩很浓厚。为了维持这个状态,政府不希望再出现土地兼并,不希望部分居民坐拥多处宅基而另一部分居民却身无立锥之地。所以政府一方面限制出售:“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凡是国家分给你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卖掉,但是卖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了;另一方面限制购买,“不比其宅,勿许。”

试想一下,你买个房还必须得买邻居家的,你愿意买,人家还不一定卖呢,所以住房交易就很少。另一方面,西汉登记人口和房产,都比较原始,用的是的“手实”加“举发”手段。家里有多少人,住多大面积的房子,你自己报,这叫“手实”。万一你为了少交人头税和财产税,少报人口和房子怎么办?不怕,政府鼓励邻居检举揭发,揭发属实,抓你坐牢,没收你的家产,一半家产充公,一半家产用来赏给检举揭发你的邻居,以资奖励,这叫“举发”。这样,你的邻居必须知道你的底细,如果买房不加限制,你到处跑,谁知道你的底细啊。限制你只能购买紧邻的房子,等于是把你和你的家庭固定到了一处,这样一来,邻居便于检举,政府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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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宗族财产 方便管理

唐代:房屋买卖,得人缘好

到了唐代,政策就变了,出台了一个持续千年的限购政策:“求田问舍,先问亲邻”。《唐会要》卷85

“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己亲邻买卖。”啥意思呢?即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也就是说卖房子这件事,除了和自己相关你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隔壁老王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可见,在唐朝,靠炒房致富,搞好人际关系很重要。

那又是为啥呢?总结起来,原因有两条:1.是为了保护宗族财产,在中国古代从来就没有的明晰个人物权,你的一切不动产是属于你个人但也是属于你的所在家族的。尤其祖辈遗留的房屋,如果未经叔伯兄弟的同意就拿来出售,极可能会引起持久的甚至大规模的同族争斗。所以卖房还是得让亲戚邻居知道。2.跟西汉一样,增加住房交易难度,来便于邻居检举,方便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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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高 炒房热

宋代:高官不得在京城买第二套房

宋朝政府是历代少见的商业驱动型政府,眼看着房地产市场如此有利可图,也积极投身进去,在都城与各州设立“店宅务”,专门经营官地与公屋的租赁,跟现代的政府公租房有的一拼。

宋朝一段时期内,在开封买一套普通的住宅,需要9400贯,按照当时公务员额工资来说,需要不吃不喝两百多年才能买一套。

然后就有了第一条限购政策:“禁内外臣市官田宅。”即不准中央及地方官员购买政府出让的公屋。希望将申购公屋的机会留给一般平民,尤其是城市的中低收入群体。

宋仁宗天圣七年,为了控制京师房价,宋政府又出台“第二套房限购”政策:“诏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置屋。”现任高官除了正在居住的房产之外,禁止在京师购置第二套房。是不是很眼熟?跟我们当今的限购政策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处。

苏轼的弟弟苏辙就深受其害。在京师买不起房,一直住在出租屋,为此他多次在诗中自嘲:“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直到70岁,苏辙才在不限购的二线城市许州盖了三间新房,喜难自禁,又写了一首诗:“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欲趁闲年就新宅,不辞暑月卧斜阳。”

因为这个政策豪放的苏轼苏大文豪也是豪放不起来。在首都当了N多年官,经常借住在同乡范镇家中,一直也没能在京城买上尺椽片瓦,以至于给儿子苏迈办喜事,请同僚吃饭都得借范镇的房子,是不是很毁三观。后来,范镇死的时候,苏东坡还写了一幅挽联:“高斋留寓宿,旅食正萧然”,表达了对范镇留宿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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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为目的

元明清:限制官员买房

从元朝开始,政府就开始限制官员买房。元朝时,禁止蒙古官员在原南宋统治区域如江苏、浙江、福建等地买房。南宋刚刚灭亡那会儿,一批蒙古人跑到江南做了官员,这些人嫌分到的公房太小,借住民房的不仅强拿强要,而且强奸杀人,激起了很大的民愤。为了抚慰江南、化解民怨,元世祖忽必烈于是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产业的严令。

到了明代,政府更是规定:“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你要是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扒光屁股打五十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

清朝时,规定就更严厉了。不光限制官员购房,还限制旗人购房,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

元明清限制官员买房其实是反腐的一种手段,其他好查,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干脆就不让他们在工作所在地拥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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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时代

房奴日子都不好过……

古代房奴也有很多,房价在大部分时候都并不低,尤其是当时的长安、洛阳等大城市,甚至对比起来和现在也差不了多少,除了个别时候的个别房子,比如在唐朝盛世之时的玄宗时代,长安的国有房产曾经就进行过拍卖,而且按照当时的拍卖文献记载,一栋占地2.9亩,拥有房屋39间的大别墅,最后成交之时价钱只有138贯,按照当时的米价折算,十斤米十文钱,那么138贯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四十万元。四十万元并不少,但是注意这是一栋长安的大别墅。毕竟当时盛唐时期物产丰盈,国家又富又强,但这些钱在当时也不是谁都能出得起。

盛唐一过,房价大涨,安史之乱之后更是涨到连国家的高级官员都买不起的的地步,甚至有的唐朝官员在长安一年之内搬了四次家,到处租房子。杜普的晚年更是悲惨,住的茅草屋都是破烂级别的茅草屋,那首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是最好的写照。不光是杜甫,当时大唐的长安京兆尹(相当于今天北京市市长)也是为房发愁,干了一辈子到了晚年才凑钱买了一套小房子,按今天的说法也就是小户型。

宋朝一段时期内,在开封卖一套普通的住宅,需要9400贯,按照当时公务员额工资来说,需要不吃不喝两百多年才能买一套;明朝的房子也不好买,小户型就要三四千两银子,当然指的是大城市;清朝时期则可能相对而言好过一点,一个七品官员省吃俭用两三年就可以在北京郊区买一套私宅。欢迎下方评论点赞关注。

本文作者:自媒体时先生(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8864213938916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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