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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港中旅oa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日期延至12月20日_吉林

网络整理 2018-12-01 最新信息

  记者从龙井市社保局了解到,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截止日期由11月30日延长至12月20日,希望广大还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尽快前往办理。

  龙井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11月30日临近,但是还有很多参保人员尚未缴费,为了缓解缴费压力,将日期延长至12月20日。由于个人就业和家庭收入等原因当年无能力缴费,个人须尽快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缓缴申请,可以暂缓缴费,但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不能连续申请两个缓缴期。缓缴期满后,仍未缴费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相应年度的缴费权益;当年未提交书面缓缴申请的,一旦跨年将无法进行补缴。

  如有政策问题,请到龙井市社保局经办大厅或电话拨打85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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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龙井市   社保局   日期   缓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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